20 世纪80年代,我在国外读博时,为了提升我的英语写作能力,导师让我到英语系选了好几门课。在英语系选课的好处是:通常由于我是班里唯一母语非英语的学生,授课老师都对我另眼相看,关切有加,因而,我与这些英语系教授建立了很深的友谊。其中英语写作课的蛋(英文 Eggs,他确实姓蛋)教授,对我的帮助最大。记得有一次课余闲聊,我请他推荐一些文学以外的现代非虚构类写作名家。他说,美国散文大家除了E.B.怀特、H.L.孟肯之外,约翰·麦克菲是当红的非虚构类作家。自那时起,我除了读麦克菲的作品之外(有十余本),也迷上了美国旅行文学作家保罗·索鲁(又是十几本,其中包括他的两本精妙的中国游记)。到了90年代,我工作之后突然发现了一位当时定居在英国的美国旅行作家比尔·布莱森。他出生和成长的地方离我的住地只有几个小时的车程。他的成名作《失落的大陆——美国小城之旅》令我读来既熟悉又惊讶:熟悉的是他所描述的美国中西部小城风情(毕竟我就生活在中西部的一个大学城里),惊讶的是他极为独特的视角,以及幽默风趣的文笔。自那时起,他的每一本新书问世,我都迫不及待地买来一读为快。他成了继索鲁之后,我喜欢上的第二位旅行文学作家。
及至后来,他的书由旅行文学扩展到语言和文学史方面,尽管这些并非他的专长,但书一出版,不仅普通读者大呼过瘾,连专家们也刮目相看。比如讲英语语言发展史的《母语》,以及讲英国文学史的《莎士比亚》,都曾荣登各大畅销书榜。尤其令我再度吃惊的是,莎士比亚(一如中国的李白和苏东坡)是个几乎已被前人写烂了的题材,而新史料又极少。布莱森再次以他的新颖视角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勾人文笔,赢得了专家与大众的一致认可。正如不止一位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布莱森极其擅长给老故事注入新活力——他的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力,断无他人能及……
真正让我对他佩服至极的,是他初次尝试科普写作就大获成功。
2003年布莱森出版的《万物简史》,以 624页的篇幅讲述了从宇宙大爆炸开始直到人类文明兴起世间所发生的一切[或是像他的英文书名所写的“几乎所有的事情(nearly everything)”]: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考古学、人类学等无所不包。该书是21世纪超级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无论是在科普领域还是在出版界,都堪称现象级的神作。我当时颇为好奇的是,作为一个科学的门外汉,布莱森是如何取得这一成就的呢?所幸他在《万物简史》的“引言”里披露了一些信息:比如,他在读小学时曾被一本地质学方面的科普书深深吸引;科学幽默大师费曼对他来说是“神一样的存在”;他为写《万物简史》花了3年多的时间埋头阅读有关书刊资料,满世界地寻访各方面的专家……正如他自己所言:“我倒想要看看,能否从非专业的角度,用有限的知识储备,尽量深入地去理解、领会,甚至赞叹、欣赏科学的奇迹和成就。”
结果表明,由于他童稚般的好奇心,以及非凡的讲故事能力,他不仅做到了,而且干得非常漂亮!
在《人体简史(少儿彩绘版)》中,他的上述努力与才华得到了进一步的彰显,请看开头一段:
我们常常把自己的身体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东西。我敢肯定,只有 当身体告诉你它需要吃点零食,或需要一个创口贴,或需要去趟厕所的时候,你才会注意到它。在其余的时间里,你尽管把注意力集中在真正想做的事情上,比如下面该玩哪一个电子游戏,或该看哪一档电视节目,你的身体会继续做它自己的事……是啊,无论它在干着什么。
接着,他就告诉读者,你的身体究竟在干些什么神奇的事,比如:
连想都不需要想,你一直在眨巴着眼睛。你知道你每天要眨巴多少次眼睛吗?500次?1000次?14000次?每天在你醒着的时候,你的眼睛总共有23分钟是闭着的——我敢担保你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你骨骼中那些海绵状的东西不断地在制造红细胞。猜一猜在你读这句话的当儿,你体内骨骼已经制造了多少个红细胞?100万!
这只是开头的前言,贯穿全书有无数类似的可笑但又让你止不住好奇(却又完全不知道答案是什么)的问题。(苗德岁)